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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绕格力与奥克斯的侵权诉讼再有进展。

  12月27日,格力电器在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奥克斯诉格力侵权获赔”不实信息的澄清声明》,表示公司注意到网络上流传“奥克斯诉格力侵权获赔5849万”相关报道。经查证,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已于2023年12月7日、8日就该系列案件作出二审终审裁判:

  一、判决奥克斯购买的专利不符合授权条件,应予无效;

  二、裁定撤销宁波中院、杭州中院有关判决,驳回奥克斯的起诉。

  (相关案号:(2023)最高法知行终37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255、256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2507、25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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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溯原委,12月26日,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格力电器(000651)等两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一审判决书公布。

  该案件裁判日期为2022年8月份,判决书显示,原告奥克斯公司就“压缩机”发明专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格力公司分别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3996.17万元、3332万元。法院认定格力公司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制造者。最终,两起案件法院分别判决格力电器公司赔偿奥克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303万元、2546万元。

  随着格力电器发布声明,证实该案二审终审裁判裁定格力电器胜诉,判决奥克斯购买的专利不符合授权条件,应予无效。

  据了解,格力电器与奥克斯之间围绕专利的纠纷由来已久。早在2015年,格力电器就将奥克斯告上法庭,诉讼理由为奥克斯涉嫌侵犯3项格力电器实用新型专利,要求奥克斯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该案以格力电器胜诉告终,奥克斯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230万元。

  2017年1月25日,格力电器起诉奥克斯侵害自己的专利权,向法院诉求责令奥克斯停止生产销售相关产品并赔偿4000万元。2020年5月,该案历时3年之久终于尘埃落定,法院判决奥克斯赔偿4000万元,赔偿款已划拨到格力电器账户。这起案件还被广东法院网列为“2019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件”之一。

  2018年底,奥克斯购买了东芝空调的压缩机专利,随即反诉格力电器侵权。2021年12月和2022年8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继做出判决,认定格力电器构成侵权,相关案件赔偿金额累计总额近2.2亿元。但格力电器和奥克斯均对判决结果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该纠纷进行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将对此案择期宣判。

  今年7月16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发布格力电器起诉被告奥克斯等的公告。原告格力电器诉求法院,判令奥克斯、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尚彬、刘娟、古汤汤、吴庆壮、黄家柏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业秘密,同时,判令奥克斯将8个专利权转至格力电器名下,永久删除载有原告商业秘密的电子数据,以及空调器产品、模具、技术图纸等,并索赔9900万元。